湘潭市文体广新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湘潭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xtwlgt.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19-03-05 11:13


2018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文体广新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湘潭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市文体广新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着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施文体同城统一执法,不断加强文体广新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努力提高了执法队伍素质,切实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现根据《实施方案》中定期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制度要求,将我局2018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和措施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推进实现了“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窗口,按“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对权限内44项行政许可和其他审批服务事项,提供了高质量的窗口咨询、受理、审批、办证一条龙服务。二是强化了管理监督。全局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在湘潭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和接受电子监察,对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事项,及时按市里要求进入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部实现了网上监察和在线办理。2018年,共受理212件办件,全部是在承诺期内办结,无违规审批现象,无电子监察系统黄、红牌警告,全局文体执法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全年没有违法设立或者变相设立行政许可,没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现象。三是填报了“互联网+政务服务”权力事项实施清单。在湘潭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完成了全局153项权力事项的实施清单填报工作。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5项,其他行政权力13项,行政确认4项,审核转报件1件,公共服务事项19项,行政处罚86项,行政检查6项,实现实施清单填报率100%。同时,认真梳理了我局政务信息资源、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力保了内容全面、事项精准。

2落实了“马上就办、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一是按市跑改办要求,多次召开机关相关科室人员会议,传达部署了政务服务改革工作任务,研究制定了《市文体广新局“马上就办、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市文体广新局政务服务集中办理工作方案》。二是确定了“最多跑一次”事项31项,填报了每个事项的标准化实施清单,全部确立了网上办理二级以上深度。严格按法律法规重新梳理了进驻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事项,对删除、新增和名称变更情况,多次向市跑改办进行申请说明。三是做到及时调整、取消、变更在线审批事项,保证信息同步更新。进一步深化审批事项减证便民工作,做到环节精简、服务高效,最大程度的利企便民。

3主动配合推动湘潭诚信平台建设。局成立了文体广新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小组,设立了信用建设领导办公室。按照市发改委和工商局的部署要求,落实了《湖南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准确及时地向“信用湘潭”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平台”归集推送湘潭市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和文物等行业产生的企业信息,并依法向社会公示。分别在信用湘潭、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内录入了行政许可和处罚“双公示”信息300余条制定了文体市场守信失信奖惩措施,落实了全市“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相关工作。我局2018年第二季度“双公示”工作,作为全市唯一的受检单位,检查中得到了国家第三机构的高度好评。

4、强化和创新市场监管。一是建立健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对被列入黑名单的经营主体,由市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实施重点监管,加大执法检查频次,每月至少进行2次检查。二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出台了《湘潭文体广新局关于印发<湘潭市文化市场红黄黑榜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办理文化市场主体经营许可、文化经营活动审批时,对照黑名单进行审查。对列入黑名单的,要从严审核,不得给予享有绿色通道等便利优惠政策;对列为黑名单禁止准入的,依法不予许可。经营主体列入黑名单期间,撤销已有的荣誉称号,不得评先评优和表彰,不得纳入政策试点、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补贴、政策性资金及项目扶持等范围。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被列入黑名单的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5、加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制度建设。近年来,为针对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体服务体系建设,我局提请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潭办发[2016]16号),成立了湘潭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湘潭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制定了《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意见》,注重突出改革重点,突出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

6、抓好文体设施普及工程。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原则,大力推进文化体育设施普及工程。目前,全市共有群众艺术馆、文化馆6个,公共图书馆6个,博物馆、纪念馆5个,乡镇文化站59个,街道、场文化站25个,村级文化活动室1273个,农家书屋1620家,村级文化共享工程基层网点1271个,有线广播电视用户529750户,体育馆15座,运动场(含体育场、小运动场、田径场)282个,游泳池(含游泳跳水场馆)38个,新建乡镇健身中心50个,新增室外健身路径598个、农民健身工程1167个,健身站点达418个,实现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行政村农家书屋及社区健身器材全覆盖村、社区文化活动室覆盖率达90%行政村农民健身工程覆盖率达80%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100%,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100%,全市人均健身场地面积达1.63平方米。基本形成了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近年来,我局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关于非遗保护、红色文化、历史建筑和历史遗址、历史文化街区等4个立法建议,我局和规划、城建一道提请人大对《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列入立法项目。我局积极配合协助市人大和市规划部门对湘潭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进行了充分的调研论证,及时报送相关的立法征求意见和论证项目。市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湘潭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该《条例》是湘潭市获批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二部地方性法规,将为湘潭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要求,由局办公室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三统一”)工作,未履行“三统一”工作程序的,所发规范性文件一律无效。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我局制定了《文件、印章管理制度》,明确了文件审查范围、审查标准和审查方式等,即各科室起草、须以局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均须先由局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书面审查意见,草拟科室对审查意见须认真研究采纳(不能采纳的,须说明理由),经分管局长审核通过后局长签发。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实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对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动态清理,并在局政务门户网站上公布清理结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近年来,我局在开展公共文体设施建设、文体惠民工程,如建设农村示范性文化广场、开展“欢乐潇湘·幸福湘潭”大型群众文体活动等工作中,都严格按照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通过了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同时,推行行政决策民意调查制度,确保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依法按程序组织实施了东方红步步高影城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

2、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局里从2014年开始,聘请了一个常年法律顾问,对全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提供咨询论证,发挥审核把关作用。

3、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事项,制定了《市文体广新局工作规则》和《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规则》,在第四届齐白石国际艺术节等文体重大活动、机构改革、选人用人等重大事项上能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党委议事决策机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入推行文体广新综合执法改革。近年来,我局按上级文件要求,把湘潭市原雨湖区和岳塘区城区文体执法机构撤销,把两区执法权统一上移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实行同城一支执法队伍,统一进行执法。着力整治和解决文化市场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部门联动监管工作不衔接、多头管理、执法要求不一、没有形成监管合力等诸多问题,经我局建议,协调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为此,建立了网吧及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整合了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管、消防等部门以及城市两区的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仅由我局单枪匹马、孤军作战不能解决的一些问题,形成了文化市场监管合力。

2、落实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全局153项行政权力及服务事项认真编制了运行程序和流程图,并进行了公示。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进一步完善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并认真落实。坚持每周工作例会制度,会上交流意见,统一思想,集体决策,部署工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调动了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逐周逐月对照目标责任,抓工作落实。

3执行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我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依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对违规经营行为进行处罚,对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办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由决议小组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有效杜绝了违规处罚、越权处罚和随意处罚等行为。特别是2018年,我们重新梳理了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相关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新增了一部分法律法规,基准的条款更细、更具体,更有操作性。

4注重学法考证,组织案卷评查。我局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实施学法考证、按证上岗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经有25名执法人员通过全省考试获得执法资格。按市法制办要求,在资格管理中未出现违法办证情况。为全力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注重文明执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坚持每季度以科室为单位,进行案卷讨论分析,并依照文化部的案件归档制作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业务练兵。201893日至7日,组织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业务培训暨技能练兵比武活动。为增强全省印刷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局里结合2018“媒体艺术之都”中部(长沙)印刷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长沙印博会),组织全市近100人参加了全省印刷企业法人和生产负责人印刷法律法规培训,对培训合格的法人或负责人颁发了相应的证书

5、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转变了监管理念。改变过去“一罚了事”的做法,树立“先教后处”的人性化执法理念,推行教育、劝导、警示、约谈整改等柔性执法手段,促使文体经营单位主动配合做好整改,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探索建立文体市场信用监管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屡教不改或违法违规经营单位进行严惩的同时,将其列入失信单位“黑名单”,作为今后的重点监管对象。二是转变了角色定位。建立执法人员走访调研制度、定期交流制度,要求全体执法人员深入文化经营单位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并通过召开走访交流讨论会、公布走访情况表和业主满意度评比表等举措,督促执法人员勤走访、多调查,全面了解文化经营单位的经营模式、管理方法、发展现状、经营中遇到的难题及对执法部门的建议,真正做到寓服务于执法中,从而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监督。2018年,我局共收到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 42件,其中市人大建议17件,政协提案25件。我局不断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认真办理、落实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42件主办或协办的建议提案,都已办理答复完毕,实现了“四个百分之百”。

2、加强财政监督。在市财政的统一部署下,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制定部门年度预算,并及时将部门预算公布在单位门户网站上接受社会监督。严格依法依规按批准的部门预算执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加强单位内部财务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

3、加强审计监督。近年来,认真配合审计机关对我局开展的审计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并及时将书面说明和整改情况等报送至审计部门。

4、加强行政监察。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系统13个单位和局机关14个科室,开展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深化作风建设情况专项督查,特别是加强了重要节点、环节和岗位的监督,未发现违纪行为。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局由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认真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网站维护、运行正常,网站栏目更新及时准确。近两年来,公开信息7800余条。同时建立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和机制,在我局门户网站设立了“阳光政务”专栏及“政策法规及解读”专栏。公开工作要点及开展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有28条;在局门户网站首页设立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专栏,公开相关依法行政信息共计200余条。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我局十分重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应诉应复工作机制,规范了工作程序。平时在执法工作中,特别注重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水平,实施文明执法、按程序执法。能及时向法制办按要求报送相关统计数据。2018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2、依法妥善办理信访工作。我局认真做好市长热线、市长信箱和应投诉办理工作。近年来,我局共办理市长热线、市长信箱来信交办事项共计91件,其中投诉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网吧问题39件,文化产业方面15件,博物馆方面12件,群众文体活动方面25件,全部按时办结,满意率达到100%

(七)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学法制度。建立了党委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进行法治专题讲座。学习做到普法与专业法学习相结合,学法与学理论相结合,集中学法与自学相结合。近年来,我局多次组织学习了《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及文体广新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重点学习了新的《行政诉讼法》,班子成员全年集中学法累计安排20个学时。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在全系统树立了学法用法的良好典范,进一步增强了局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2、组织执法人员岗位培训。以提高文体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培训,抓好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学习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效提高了广大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举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许可听证、行政处罚听证等业务专题讲座,严格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听证的程序和各项法律文书。在每年的网吧管理工作会议上,积极采取专门培训和以会代训措施,不断加大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知识产权保护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为参会人员解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部门规范网吧经营行为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局党委十分重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始终把此项工作作为开展好我局管理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要求,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体系,认真制定好规划、计划,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不断完善基础保障。同时,认真组织了法制集中宣传活动,以4·26知识产权日”“博物馆日”“禁毒宣传日”12.4宪法日”等特别纪念日及“反盗版天天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采取在街头设立咨询台、印发资料、悬挂标语,张贴通告等方式,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介,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为推进文体广新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1、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全体局党委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机关法规科负责全市文化体育系统法制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整体工作布局, 确保了有计划、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年初,我局召开了文体广新系统法制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法制工作年度重点工作。重新安排了法制工作分管领导和法制工作专员。局主要领导经常过问法制工作情况,在多次会议中一再强调,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法制意识,强力推进本部门依法执政、行政工作,积极促进领导依法决策,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执法人员按章执法。

3、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2018年,我局对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开展了一系列的监督检查,开展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检查,联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对县市区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规范。每年组织全局200余名在职职工参加了在线的“如法网”学法用法考试,达到参学率100%,参考率100%,考试合格率100%。建立了法治政府建设网络信息宣传体系,进一步完善了法制信息报送制度,有力的促进了法制工作的深入开展,信息报送的数量、范围和质量有了逐步提高,内容涉及行政决策、工作动态、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行为等多个方面。

 

 

 

          湘潭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9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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