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湘潭市第十四届运动会赛风赛纪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潭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xtwlgt.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5-05-23 11:40
各单项竞委会,各参赛代表团(队),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赛风赛纪管理和监督,确保湘潭市第十四届运动会顺利进行,现将《湘潭市第十四届运动会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湘潭市第十四届运动会执行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20日
湘潭市第十四届运动会赛风赛纪管理办法
为加强湘潭市第十四届运动会(以下简称市十四运会)赛风赛纪、资格审查管理工作,杜绝比赛中不良行为和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营造良好的竞赛环境,确保市十四运会各项赛事公平、公正、顺利进行。根据《湘潭市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特制定本届运动会赛风赛纪管理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各参赛代表团(队)要充分认识举办市十四运会的重要意义,树立正确的参赛观、成绩观、荣誉观。要高度重视赛风赛纪工作,加强领导和管理,以市十四运会为平台,积极展示本单位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社会形象。
(二)组委会工作人员和裁判人员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恪守体育职业道德,尽忠职守,为市十四运会顺利进行提供优质服务。
(三)坚持以预防为主,教育自律、制度监督和适当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二、赛风赛纪监督检查对象
(一)市十四运会各参赛代表团(队)管理人员、教练员和运动员等。
(二)市十四运会各项目竞赛委员会成员、仲裁委员会成员和裁判委员会成员。
(三)市十四运会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
三、赛风赛纪处罚的种类
(一)对参赛团(队)违反赛风赛纪行为的处罚分为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扣除代表团(队)金牌总分和赛风赛纪保证金、通报批评。
(二)对运动员违反赛风赛纪行为的处罚分为警告、取消比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通报批评。
(三)对教练员违反赛风赛纪行为的处罚分为警告、取消教练员比赛现场指导资格、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通报批评。
(四)对裁判员违反赛风赛纪行为的处罚分为警告、取消当场执裁资格、取消后续比赛执裁资格、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通报批评。
(五)对赛事工作人员违反赛风赛纪行为的处罚分为警告、通报批评、行政处分。
四、违反赛风赛纪的行为种类
(一)不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及赛场的规定,寻衅闹事、破坏公物。谩骂、侮辱对手、裁判员、竞赛组织者及观众。
(二)运动员参赛资格弄虚作假。
(三)无故弃权。
(四)消极比赛,故意拖延比赛时间,中断比赛,假比赛,停赛、罢赛,拒绝领奖。
(五)不服从裁判判罚。
(六)赛事工作人员和裁判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操纵比赛。
(七)以行贿、引诱、胁迫、干扰等手段对裁判员施加影响,使其不能正常执裁。
(八)就比赛发表不当言论,造成恶劣影响。
(九)发生兴奋剂违规行为。
(十)其他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
市十四运会组委会资格审查委员会、竞赛纪律委员会,以及各项目竞赛委员会,对大会的赛风赛纪进行监督管理,并受理赛风赛纪问题的举报、申诉,对违反赛风赛纪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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