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5年度播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湘潭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xtwlgt.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15-07-29 15:46
关于报送2015年度播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湖南广播电视台、湖南教育电视台、各市州广播电视台:
为做好2015年度我省播音系列初、中、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现将评审材料的报送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55号)规定,2015年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原则上仍然按照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空缺岗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对空缺岗位(专业)差额申报的要求进行。事业单位无空缺岗位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申报,须向省职改办提交专项报告,经省职改办核准后方可申报。具体申报办法见湘人社发[2015]55号。
(二)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2002]46号)精神,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申报材料在正式上报前,须在单位公示3个以上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的学历、资历状况;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项目名称及颁发单位;论文著作的题目、个人排名及发表刊物名称等情况。申报材料经公示无异议的,要在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栏内填写公示结果意见,并加盖单位行政负责人、经办人印章和单位公章,方可上报。申报材料未经公示的,一律不得申报参评。
(三)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湘人发〔2009〕17号)规定,从2010年起,凡申报高级职称的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申报初、中级职称的的须获得2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取得原省人事厅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可顶替一个科目(模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考的条件按湘人发〔2013〕39号文件执行。
(四)关于职称外语的免试条件按原省人事厅《关于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2007〕56号)规定执行。
(五)按照省职改办要求,从2012年起,湖南省播音系列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增加论文盲评环节。申报人员在申报材料中须按要求提供独立装订的盲评论文一篇(盲评论文为本人代表作,一式2份,附光盘及论文发表的书、刊、报原件),提交的盲评论文必须是参评人员在公开刊物上正式发表的作品,并隐去作者单位、姓名等体现作者身份的信息,具体格式见附件。
(六)申报播音系列副高职称的人员,须参加评审委员会的面试答辩。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为了确保送审材料全面、准确,便于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整理。除《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盲评论文(一式2份,附光盘,要求参评副高的提供)不装订外,其余评审材料按“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两部分分类整理、装订,并分别附上“×××同志申报×××职务参评资格审查材料” 、“×××同志申报×××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封面(破格申报人员须在封面注明“破格”两字)。
(一)参评资格审查材料排列顺序:
1.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目录;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用A4纸);
3.任现职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书》或者《聘任合同书》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用A4纸);
4.外语水平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或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用A4纸粘贴);
5.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用A4纸,符合免试条件的,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6.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技处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要求参评副高的提供,参评初、中级的可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经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用A4纸);
7.2010至2014年连续五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用A4纸);
8.破格申报人员提交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关成果、业绩与论著论文材料原件或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用A4纸复印或粘贴);
9.部队转业或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如果资历、台阶和外语成绩达不到正常申报要求的,需提供军转安置行政介绍信或工作调动行政介绍信、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等有关证明材料(用A4纸粘贴);
10.《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每项内容必须有2个证明人签字,否则无效)。
(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排列顺序为:
1.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2.《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 份,用A4纸打印);
3.《个人述职报告》(5份,用A4纸打印);
4.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成果材料、奖励证书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用A4纸);
5.代表作品(论著、论文)原件及其它材料;
6.任现职以来播音、主持节目的影音资料(统一报送DVD,本人播音、主持节目的语音不得少于5分钟)。
(三)各申报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时,请通过“湖南省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软件按系列分别打印《申报评审XX年度XX系列XX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用A3纸打印,一式2份),并报送电子信息文档。要求审核人、填报人在打印花名册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留联系电话)。
三、注意事项
(一)报送材料要求规范、齐全、精简,所有参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签署审核人或负责人姓名。参评材料中页数较多的杂志或大部头著作可不装订。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所送材料虚假不实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二)参评对象请自留有关材料底稿,除《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外,其它材料一般不清退。
(三)申报播音系列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材料,由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南广播电视台、湖南教育电视台等部门,于2015年9月28日—30日直接报送省职改办指定地点(具体地点省职改办另行通知),初、中级申报材料于9月30日前直接报送至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职改办(人事处),凡不按时报送的评审材料或个人报送的评审材料一律不接收。
(四)本年度播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初定于2015年12月底前完成。评审结束后,请各单位及时派人取回评审材料,至2016年6月30日尚未取回的评审材料,播音系列职改办将不再保留。
(五)申报副高参评人员请在申报材料袋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通知答辩。
(六)若有疑问,请向湖南省播音系列职改办咨询。联系人:张利华;联系电话:0731—84801593。
附件:盲评论文格式范本
湖南省播音系列职称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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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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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用2号宋体加粗,位置居中
(作者单位、姓名隐去)
摘要:××××××××××××(内容用3号仿宋体)。
关键词:×× ×× ×× ××(内容用3号仿宋体)。
×××××××××××××××××××××××。
一、×××× (一级标题用3号黑体)
(二)×××××××× (二级标题用3号楷体加粗)
1.×××××××××(三级标题用3号仿宋体加粗)×××××××××××××××××××××××××××××××××××××××。(正文内容用3号仿宋体)
注:论文按以上格式用A4纸双面打印,不需加封面及封底,编号、评审得分不用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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