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第三届阳光娱乐节活动方案

湘潭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xtwlgt.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19-05-08 09:59


为大力推动文旅行业转型升级,丰富人民群众文化旅游生活,积极推动湘潭文旅市场的繁荣健康发展,促进扩大文旅消费,树立文旅行业健康向上形象,构建阳光快乐文明娱乐旅游环境,经研究,决定举办湘潭市第三届阳光娱乐节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文化部关于推动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文市发〔2016〕26号)、《湖南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文化厅关于推动全省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文市〔2016〕142号)、《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锦绣潇湘 文明旅游”主题宣传系列活动的通知》(湘旅办〔2018〕79号)等文件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按照融合发展、创新供给、拓展受众、提升形象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文旅行业在意识形态领域“春风化雨”的特殊作用,坚持社会效益第一,改善行业发展环境,增强企业社会责任,着力探索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湘潭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协办单位:湘潭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湘潭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湘乡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韶山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雨湖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岳塘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湘潭高新区党工委组织宣传部、湘潭经开区文教卫计局、昭山示范区社会事业部

执行单位:“千里湘江第一湾”景区服务中心、湘潭城乡历史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湘潭中心Umall购物广场、湘潭市互联网上网服务协会、湘潭市旅行社协会、湘潭市导游协会、湘潭市电子竞技运动协会、盘龙大观园、昭山城市海景水上乐园有限公司、途居露营地(湘潭)管理有限公司、华银KTV等11家KTV企业、万达影城等9家影院以及湖南海外旅游等8家旅行社

合作媒体:湘潭市广播电台、湘潭广电新媒体中心、湘潭日报新媒体中心

三、活动主题

阳光快乐,你我同行

四、活动内容

(一)阳光文化旅游惠民活动(时间:4月—9月)

责任单位:县市区园区文旅广体部门、盘龙大观园、昭山城市海景水上乐园有限公司、途居露营地(湘潭)管理有限公司、各大KTV、电影院以及各大旅行社等

开展阳光文化旅游惠民活动和“大美湘潭 文明旅游”进机关、社区、企业、学校宣传活动。征集、发布文化旅游惠民活动项目和优惠信息,发送歌厅、旅行社、旅游景点、电影院等免费活动劵、优惠卡50000张。开展“湘潭阳光一日游”活动。开展“大美湘潭 文明旅游”进机关、社区、企业、学校宣传活动,营造讲文明、重品行、诚信友爱、热情好客的人文旅游环境。引导机关干部、社区(乡村)居民、企业职工、学校学生积极参与阳光文化旅游惠民活动和系列文明旅游宣传主题活动,推动文化旅游惠民活动和系列文明旅游宣传主题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各文化旅游企业也可以举办各种健康向上的主题活动,用市场方式拓宽文化旅游消费渠道,培养文化旅游消费理念,激励文化旅游消费行为,培育新的文化旅游消费热点。

(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我和我的祖国--全民红歌大赛” (时间:5月—9月)

责任单位:县市区园区文旅广体部门、湖南华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自愿报名,以卡拉OK厅为依托,通过层层海选,分赛角逐,决赛比拼,在国庆之前评选出全市红歌十大歌手。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歌唱祖国,热爱祖国,拉动KTV场所消费,丰富群众文化娱乐生活。

(三)举办全市电子竞技大赛活动(时间:6月—7月)

责任单位:市电子竞技运动协会

举办全市电子竞技大赛,旨在引导电子游戏竞技运动的健康发展,提高人们正确的认知和辨析能力,让网络游戏空间更干净清朗。

(四)开展文化旅游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时间:4月—9月)

责任单位: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协会、市旅行社协会、市导游协会

鼓励网吧、旅行社不断改善环境、调整布局、规范管理,让网吧、旅行社更贴近老百姓生活,更亲近消费者需求。由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协会、市旅行社协会、市导游协会具体组织评比活动,按照网吧、旅行社的环境布局、舒适度、守法经营状况、转型升级开拓情况、导游带团服务情况等标准评选出全市“十佳品质网吧”、“十佳品质旅行社”、“十佳文明游客”、“十佳优秀导游员”。鼓励消费者参与品质网吧、品质旅行社、文明游客、优秀导游员评比,倡导文明旅游、绿色上网。

(五)举办“走进大美湘潭—湘潭历史人文旅游景点随手拍摄影大赛”和“大美湘潭 文明旅游 我行我诉”有奖征集活动(时间:5月至8月)

责任单位:“千里湘江第一湾”景区服务中心、湘潭城乡历史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市旅行社协会、市导游协会

鼓励市民走进我市著名的历史人文旅游景点,用相机或手机进行拍摄,展现大美湘潭的优美自然风光和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并将摄影作品发送到指定邮箱,由专业人士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奖,获奖作品将在窑湾景区展出。开展“大美湘潭 文明旅游 我行我诉”有奖征集活动,依托主要网站和新媒体,开展图片故事有奖征集活动,发动广大网友对国内游或出境游文明或不文明旅游行为“随手拍”,用图片说故事,用图片“晒陋习”“倡新风”。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举办阳光娱乐节,推动文化旅游行业转型升级是落实国家关于“稳促调惠”“放管服”“供给侧改革”工作的实际行动,对于促进文化旅游市场进一步进规范、繁荣和稳定,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多样化需求有着积极意义。各级文旅部门要把阳光娱乐节活动打造成一个经常性、覆盖广的工作平台和载体,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发挥优势,加强宣传发动,引导广大文化经营业主积极参与到娱乐节活动中来。全市各文化旅游企业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配合支持,认真组织参与,把阳光娱乐节办成文化旅游市场的行业盛会。

(二)明确分工,加强联动。阳光娱乐节活动由各级文化旅游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积极推动和参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市场日常管理,强化活动保障;各相关协会和企业要立足行业、整合资源、广泛动员,以活动为载体,促进行业发展水平的整体提升。各县市区园区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开展阳光娱乐节相关活动。

(三)完善机制,加强保障。深化文化旅游企业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推进服务行业标准化管理,提倡内容和形式创新,引导“社企”双向互动,鼓励文化旅游经营企业多种形式参与文化惠民。为保证活动的有效开展,县市区要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既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阳光娱乐节活动项目承办单位适当补助,也可以采取项目招商、活动冠名等形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为活动提供经费支持。

(四)扩大影响,加强宣传。要加强策划组织,积极联动各级各类媒体,设计彰显活动特色的宣传标语,充分运用行业优势和新媒体传播优势,围绕各项活动进行宣传,营造遵章守纪、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把阳光娱乐节办成引领文化消费市场的品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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